重慶市江津區生態環境局行政規范性文件
重慶市江津區生態環境局
重慶市江津區公安局
關于優化調整高排放柴油貨車限行措施的通告
津環發〔2025〕47號
各相關單位:
為進一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,根據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》(中發〔2021〕40號)、《重慶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》的規定,結合江津區道路交通管理實際情況,經區政府同意,決定優化調整高排放車輛限行措施,現通告如下。
一、從2025年12月29日起,全天24小時禁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柴油貨車駛入江津區幾江、鼎山、圣泉街道城區以內區域。
二、從2026年7月1日起,全天24小時禁止國四排放標準的柴油貨車駛入江津區幾江、鼎山、圣泉街道城區以內區域。
三、江津區幾江、鼎山、圣泉街道城區以內限行區域包括:鼎山大道與橋南路路口——鼎山大道與迎賓大道路口——濱江大道與迎賓大道路口——濱江大道與橋南路路口——鼎山大道與橋南路路口道路及其區域內道路(不含迎賓大道),鼎山長江大橋、幾江長江大橋;津馬路清棲路路口以東,西江大道與西彭交界以西,津馬路南北大道路口(南北大道秀園路路口)以南區域內道路以及松林路李家灣隧道以南道路。
四、軍車、警車、消防車、工程救險車和中國郵政專用車不在限行對象范圍內。
五、對違規闖禁的高排放車輛,由公安部門依法查處。
六、本通告自2025年12月29日起實施。
附件:重慶市江津區高排放柴油貨車限行及繞行示意圖
附件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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